关于做好江苏开放大学 201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10浏览:802


 有关市、县(市、区)开放大学:

   2014年是江苏开放大学全面建设和整体推进的关键之年,招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发展中心任务,抢抓机遇,拓展思路,务求实效,稳步推进,确保江苏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为做好2014年春季苏开大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14年1月8日——2014年3月25日
   二 、招生专业
   本科:工程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环境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与农产品安全)等4个专业。
   专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等5个专业。
   三、招生对象
   本科(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成员。
   专科(高起专):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的成员。
   四、报名方法
   报名者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至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1]232号、苏财综[2001]124号文件规定,江苏开放大学严格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1.报名费:30元(一次性)。
   2.注册费:150元(一次性)。
   3.学费:本科为69元/学分(约70-75学分),专科为57.5元/学分(约75-80学分)。
   4.考试费:50元/门。
   各招生点要统一办理公共财务网银卡,统一帮助学生代缴报名注册费,统一帮助学生办理个人网银卡并指导学生使用。
   六、招生点
   按照稳步推进,能进能出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确定201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点48家(附件1)。各招生点可根据实际自愿申报201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如不招生,请于1月15日前上报江苏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招生指导性计划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建设发展的现实性和首次招生运行的实践性等实际,2014年江苏开放大学的总规模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为1万人。其中,上半年招生规模在4000-5000人,下半年在5000-6000人。招办在确保招生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总体动态调控。
   八、招生管理平台
   (一)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管理主要通过“江苏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初审、缴费、复审、注册等工作。新增招生点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招生人员负责招生管理平台的管理,并于近日将招生平台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省校招生办公室建立招生点招生管理账号(附件2)。
   (二)“江苏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须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读卡器统一使用精伦IDR210读卡器。新增招生点读卡器由省校统一配置发放。新生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可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器采集。
    九、招生宣传
   (一)省校统筹策划全省开放大学招生宣传,确定招生简章内容,印制招生宣传册、宣传海报,在全省公共媒体上刊登招生简章,并公示各招生点咨询电话。省校将于2014年1月开始在《扬子晚报》全省版、江苏教育网、江苏教育考试网、江苏招生考试网、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网等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开展大规模招生宣传。
   (二)各招生点要按照省校要求,结合本地区社会需求、生源特点和办学实际,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及时领取省校下发的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在当地主要招生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各招生点于1月15日前将本校2014年春季招生广告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原件)报江苏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备案。在宣传与咨询活动中,要体现江苏开放大学的办学特色,并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以虚假、不实或似是而非的承诺或宣传误导学生。要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开放大学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学资格、修业年限、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有关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十、入学资格审核
    (一)江苏开放大学入学资格初审、复审工作全部通过“江苏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新生电子注册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终审后报教育部“学信网”资格校验。
   (二)各招生点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入学资格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省校将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巡查和招生工作例行检查等环节检查各招生点入学资格承诺书落实情况。
   (三)各招生点将学生学历材料证书信息扫描上传至“江苏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招生管理平台中。专升本报名者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各招生点要做好学生报名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资格校验时使用。
   (四)各招生点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确保生源基本质量。因入学资格审核环节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由此产生教学、考试及毕业审核等环节问题引起学生投诉及法律诉讼的,省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招生点给予暂停招生处理。
   十一、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专升本、高起专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半,学籍8年有效。学籍内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江苏开放大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注册编号类型代码为开放8,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学位。颁发的本、专科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如学生8年内未获得毕业证书,可发放课程单科结业证书,学分存入江苏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若继续学历教育,学分有效。
   十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江苏开放大学招生工作,要深刻认识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确保措施到位,在招生人员、宣传、发动、服务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强招生过程的沟通,定期通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扎实做好江苏开放大学招生工作。
   (三)正确处理好江苏开放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的招生关系。做到既要兼顾社会需求,又要处理好各类招生比例,优先完成江苏开放大学招生任务。
   联系人:姚达 蒋丽丽
   联系电话:025-8626538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招办1102室
   邮编:210036
附件: 一、江苏开放大学201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点名单
     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一:
江苏开放大学201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点名单
1. 江苏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2. 江苏开放大学无锡学院
3. 江苏开放大学宜兴学院
4. 无锡市广播电视大学江阴分校
5. 江苏开放大学徐州学院
6. 江苏开放大学沛县学院
7.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邳州分校
8.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铜山分校
9. 徐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睢宁分校
10. 江苏开放大学常州学院
11. 江苏开放大学金坛学院
12. 江苏开放大学溧阳学院
13. 江苏开放大学武进学院
14. 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15. 江苏开放大学张家港学院
16. 江苏开放大学昆山学院
17. 江苏开放大学吴中学院
18. 江苏开放大学南通学院
19. 江苏开放大学如东学院
20. 江苏开放大学通州学院
21. 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如皋分校
22. 江苏开放大学连云港学院
23.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大学东海分校
24. 江苏开放大学淮安学院
25.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淮安(区)学院
26. 淮安市广播电视大学淮阴区分校
27. 淮安市广播电视大学涟水分校
28.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盱眙学院
29.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丰学院
30.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东台学院
31.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盐都学院
32.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射阳分校
33.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阜宁分校
34.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响水分校
35.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滨海分校
36. 盐城市广播电视大学建湖分校
37. 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38. 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高邮分校
39.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都学院
40.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仪征学院
41. 镇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42.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句容学院
43. 泰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44. 泰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兴化分校
45. 江苏开放大学宿迁学院
46. 江苏开放大学沭阳学院
47. 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泗洪分校
48. 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泗阳分校
 
 
 
 
 
 
 
 
 
 
 
 
 
 
 
 
 
 
 
 
 
附件二:
 
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管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Email教学点手机号码专职/兼职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