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城职院各办学点,校内有关部门:
为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在2018年各项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评选2018年度办学系统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各市县开放大学,国开(江苏)分部各教学点,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含五年制)各办学点。
(二)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市县开放大学,国开(江苏)分部各教学点,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含五年制)各办学点内专职招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基本条件:高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思路明确,措施得当,成绩突出;在招生工作中管理规范,无重大失误及违规行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经费和设备等配置满足工作需要;高质量完成招生各项环节工作和招生任务;各类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2.开放教育招生(含国开招生):认真落实开放教育招生宣传、招生过程管理、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权益维护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完成开放教育招生各阶段任务,工作质量高,且2018年度开放教育招生数(按国开及江开总数计算)在250人以上。开放教育复审通过率低于90%的教学点不参与评选。
3.高职招生(含五年制高职):计划完成率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录取率、报到率较高。
(二)先进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
2.熟悉招生工作的政策、规范、流程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热情服务,工作中无职责事故。
3.高质量完成各招生工作,成绩突出。
4.从事招生工作2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申报。招生工作先进集体以教学点为单位进行自评,符合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的直接向省校自荐;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直接上报省校。
(二)评定表彰。省校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及各类招生工作的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审定,公开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二)先进集体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要重点突出,实事求是。
(三)请各单位与2019年3月30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江苏开放大学招生与合作办学处。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71410165@qq.com)。预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推荐材料包括:
附件一:《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联系人:游鸯
联系电话:025-86265381
电子邮箱:871410165@qq.com
招生与合作办学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一: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