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本科有学士学位吗? |
答: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生达到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江苏开放大学开设的本科专业由江苏开放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部分专业学士学位待批)。学士学位申请办法以江苏开放大学当年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
问2:学生申请学位需要哪些条件? |
答: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后文称新标准)规定,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才能申请江开大学士学位: 1.政治思想合格 2.完成全部课程并毕业 3.所有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加权平均分= Σ(分数*学分)/Σ 学分) 4.通过学位综合考试(已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考) |
问3:哪些情况不授予学位? |
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超过学校规定时间申请的。 2.学习期间,受过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至毕业前尚未撤销的。 3.学习期间有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行为的。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存在严重抄袭(或剽窃)行为。 5.其他不符合学校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学位要求的情况。 |
问4:学士学位的申请和授予程序? |
答:学士学位的申请和授予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规定条件者,填写《江苏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向学籍管理协助实施单位(各市县开放大学、二级学院、行业学院、企业学院以及市县电大)提出申请。 2.学籍管理协助实施单位参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对申请人的学业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按要求上报学籍管理部门核对,核对准确后报学科建设处。 3.学科建设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的学业情况、德育情况、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列入学士学位拟获得者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就是否授予申请者学士学位作出决议,并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可。 |
问5:学士学位可以补授吗? |
答: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须在申请毕业的同时提出学位授予申请。仅因外语能力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者,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补授学士学位一次。 |
问6:学士学位证书可以补发吗? |
答: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毁损等,不予补发。 |
问7:获得学士学位者并具备哪些条件,学校会予以表彰? |
答: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学校可予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奖励证书: 1.获得校级及以上特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3.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